114年臺中市市長盃西洋棋錦標賽
114年臺中市市長盃西洋棋錦標賽 競賽規程
一、依據:本競賽規程奉府授運全字第1140103048號函核備辦理。
二、宗旨:提升臺中市西洋棋競賽水準,發展運動競爭力。
以棋會友增進棋手的實力,推廣西洋棋的運動風氣。
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、臺中市議會、臺中市體育總會
四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(TCA)
五、協辦單位:臺中市西洋棋協會
六、比賽日期:114年6月 15日上午8:20~9:10報到, 9:10開幕,預計 17:30 結束。
因故無法參賽至少提前一日告知,逾時未報到不另聯絡,取消比賽資格。
七、比賽地點: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小大新館二樓(活動中心)/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
臺中捷運/文心森林公園站(正對面)
八、比賽分組(Sections):
1. | 國小一年級組(G1) |
2. | 國小二年級組(G2) |
3. | 國小三年級組(G3) |
4. | 國小四年級組(G4) |
5. | 國小五年級組(G5) |
6. | 國小六年級組(G6) |
7. | 國小女生組(G1-G6 Girls) |
8. | 國中男生組(G7-G9 ) |
9. | 高中男生組(G10-G12 ) |
10. | 國高中女生組(G7-G12 Girls) |
11. | 公開組(Open) |
注意事項:
1. 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請依原學校年級報名組別若要跳組請報公開組。(幼兒園選手請報名國小一年級組)。
2. 國小組各組參賽人數若不足8人,則併組國小低、中、高年級,成績獎勵,分開計算。
3. 國小女生組參賽人數若不足8人,併組國小六年級組,成績獎勵,分開計算。
4. 國中、高中組各組參賽人數若不足8人,則併組國高中組,成績獎勵,分開計算。
九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~ 6月10日中午12:00前截止報名。
十、報名辦法:
一律上網BeClass填寫報名表完成報名。
甲、報名費$700元,含午餐、紀念品與TCA積分計算。
乙、TCA 114年有效會員報名費$600元。
丙、報名方式: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1. 由學校社團老師、棋院教練統一報名、繳費。
2.個人報名:上官網“www.台中西洋棋.tw” “活動/比賽報名”填資料報名並匯款。
報名公開組無TCA積分者,若有國際FIDE之積分者,將以FIDE積分為登入積分。
匯款:合作金庫/006,帳號/0570-7172-27248,戶名/臺中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。
聯絡人: 賴淑敏/0921-762076
十一、 競賽辦法:
1. 排名採積分制,然後依序參考 Medium Buchholz(1), Berger, Progress之小分。
(依據FIDE競賽規則為準則, 細節在現場由裁判宣佈。)
2.各組使用棋鐘計時每人25分鐘每步延遲10秒,比賽均為5輪棋局。
3. 每局開賽遲到五分鐘後,判該選手輸棋;兩方均遲到為 -:-。棋局結束選手仍未出現,
則取消所餘賽事資格。
4. 選手在賽場內不得與他人交談,每局賽完即應離開賽場;但不得離開比賽場區。
5. 棋局比賽期間,選手不得攜有開啟之電子用品,否則判該局輸。。
6. 公開組前5桌在最後2局將進行金屬檢測,如果選手不同意,判輸該局。
7. 若因故需要提前離開或無法繼續比賽的選手,請在配對前告知裁判。
8. 無故先行離開的選手,將剔除取消比賽資格。
十二、獎勵辦法:
1. 參賽選手紀念贈品乙份。
2. 各組第一名~第五名頒發獎盃、臺中市市長獎狀乙只。
各組第六名~第八名頒發獎章、臺中市市長獎狀乙只。
3. 公開組獎金 (成績大分同分獎金平分,獎盃名次依小分)。
組別 | 第一名 | 第二名 | 第三名 | 第四名 | 第五名 |
公開組 | NT$8,000 | NT$6,000 | NT$4,000 | NT$2,200 | NT$1,200 |
4. 公開組女生Girl獎金(成績大分同分獎金平分)、(每人僅得一獎)。
組別 | 第一名 | 第二名 |
公開組女生 | NT$2,000 | NT$1,000 |
備註: 每人擇優以一獎為限,後面名次往前遞補。
5. 國中男生組、高中男生組、國高中女生各組獎金(獎金、獎盃依名次順序/小分)。
組別 | 第一名 | 第二名 | 第三名 | 第四名 | 第五名 |
國、高中男/女生組 | NT$2,000 | NT$1,600 | NT$1,200 | NT$1,000 | NT$800 |
6. TCA(臺中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)西洋棋積分計算。
7. 若有組別人數不足領獎,剩餘獎項不另做分配;每人僅得一獎。
十三、注意事項(缺席者):
1. 因故無法參賽至少提前一日告知,逾時未報到不另聯絡,取消比賽資格。
2. 報名截止前取消報名者全額退費,報名截止後取消報名者,每人扣除行政費用100元後退還報名費,若比賽前一日才取消報名則扣除200元後退還報名費;比賽時未報到者,將不退還報名費。
十四、本活動投保相關公共意外責任險
a. 每一人個人體傷責任保險金額3,000,000元。
b.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保險金額15,000,000元。
c.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責任保險金額2,000,000元。
d. 保險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 34,000,000元。
e. 每一次意外事故自負額2,500元。
十 五、本計畫呈臺中市政府運動局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