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臺中市市長盃西洋棋錦標賽

114年臺中市市長盃西洋棋錦標賽 競賽規程

一、依據:本競賽規程奉府授運全字第1140103048號函核備辦理。

二、宗旨:提升臺中市西洋棋競賽水準,發展運動競爭力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以棋會友增進棋手的實力,推廣西洋棋的運動風氣。

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、臺中市議會、臺中市體育總會

四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(TCA)

五、協辦單位:臺中市西洋棋協會

六、比賽日期:114年6月 15日上午8:20~9:10報到, 9:10開幕,預計 17:30 結束。

   因故無法參賽至少提前一日告知,逾時未報到不另聯絡,取消比賽資格。

七、比賽地點: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小大新館二樓(活動中心)/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臺中捷運/文心森林公園站(正對面)

八、比賽分組(Sections):

1. 國小一年級組(G1)
2. 國小二年級組(G2)
3. 國小三年級組(G3)
4. 國小四年級組(G4)
5. 國小五年級組(G5)
6. 國小六年級組(G6)
7. 國小女生組(G1-G6 Girls)
8. 國中男生組(G7-G9 )
9. 高中男生組(G10-G12 )
10. 國高中女生組(G7-G12 Girls)
11. 公開組(Open)

注意事項:

1. 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請依原學校年級報名組別若要跳組請報公開組。(幼兒園選手請報名國小一年級組)。

2. 國小組各組參賽人數若不足8人,則併組國小低、中、高年級,成績獎勵,分開計算。

3. 國小女生組參賽人數若不足8人,併組國小六年級組,成績獎勵,分開計算。

4. 國中、高中組各組參賽人數若不足8人,則併組國高中組,成績獎勵,分開計算。

九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~ 6月10日中午12:00前截止報名。

十、報名辦法: 

一律上網BeClass填寫報名表完成報名。

甲、報名費$700元,含午餐、紀念品與TCA積分計算。

乙、TCA 114年有效會員報名費$600元。

丙、報名方式: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
1. 由學校社團老師、棋院教練統一報名、繳費。

2.個人報名:上官網“www.台中西洋棋.tw” “活動/比賽報名”填資料報名並匯款。

報名公開組無TCA積分者,若有國際FIDE之積分者,將以FIDE積分為登入積分。

匯款:合作金庫/006,帳號/0570-7172-27248,戶名/臺中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。

聯絡人: 賴淑敏/0921-762076

十一、 競賽辦法:

1. 排名採積分制,然後依序參考 Medium Buchholz(1), Berger, Progress之小分。

    (依據FIDE競賽規則為準則, 細節在現場由裁判宣佈。)

2.各組使用棋鐘計時每人25分鐘每步延遲10秒,比賽均為5輪棋局。

3. 每局開賽遲到五分鐘後,判該選手輸棋;兩方均遲到為 -:-。棋局結束選手仍未出現,

    則取消所餘賽事資格。

4. 選手在賽場內不得與他人交談,每局賽完即應離開賽場;但不得離開比賽場區。

5. 棋局比賽期間,選手不得攜有開啟之電子用品,否則判該局輸。。

6. 公開組前5桌在最後2局將進行金屬檢測,如果選手不同意,判輸該局。

7. 若因故需要提前離開或無法繼續比賽的選手,請在配對前告知裁判。

8. 無故先行離開的選手,將剔除取消比賽資格。

十二、獎勵辦法:

1. 參賽選手紀念贈品乙份。

2. 各組第一名~第五名頒發獎盃、臺中市市長獎狀乙只。

各組第六名~第八名頒發獎章、臺中市市長獎狀乙只。

3. 公開組獎金 (成績大分同分獎金平分,獎盃名次依小分)。

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
公開組 NT$8,000 NT$6,000 NT$4,000 NT$2,200 NT$1,200

4. 公開組女生Girl獎金(成績大分同分獎金平分)、(每人僅得一獎)。

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
公開組女生 NT$2,000 NT$1,000

備註: 每人擇優以一獎為限,後面名次往前遞補。

5. 國中男生組、高中男生組、國高中女生各組獎金(獎金、獎盃依名次順序/小分)。

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
國、高中男/女生組 NT$2,000 NT$1,600 NT$1,200 NT$1,000 NT$800

6. TCA(臺中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)西洋棋積分計算。

7. 若有組別人數不足領獎,剩餘獎項不另做分配;每人僅得一獎。

十三、注意事項(缺席者):

1. 因故無法參賽至少提前一日告知,逾時未報到不另聯絡,取消比賽資格。

2. 報名截止前取消報名者全額退費,報名截止後取消報名者,每人扣除行政費用100元後退還報名費,若比賽前一日才取消報名則扣除200元後退還報名費;比賽時未報到者,將不退還報名費。

十四、本活動投保相關公共意外責任險

a. 每一人個人體傷責任保險金額3,000,000元。

b.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保險金額15,000,000元。

c.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責任保險金額2,000,000元。

d. 保險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 34,000,000元。

e. 每一次意外事故自負額2,500元。

十 五、本計畫呈臺中市政府運動局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