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臺中市體育總會理事長盃 全國西洋棋校際團體錦標賽 競賽規程
一、依據:本競賽規程奉府授運全字第1130019505號、中市體總字第1130000436函核備辦理。
二、宗旨:以西洋棋奧林匹克團體賽模式,推廣團體合作精神、鼓勵學生參與良性競爭,學習深度思考。
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運動局、臺中市議會、臺中市體育總會
四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臺中市西洋棋協會
六、比賽時間:113年11月3日(星期日)上午8:30 ~ 9:20報到,9:40開始比賽。
因故無法參賽至少提前一日告知,逾時未報到不另聯絡,取消比賽資格。
七、 比賽地點:臺中市大新國民小學大新館二樓(活動中心) (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)
台中捷運:文心森林公園站
八、比賽組別:
1 |
國小一二三年級組 |
3人一隊 |
限國小生 |
國小3年級以下學生可跨組參加4 ~ 6年級組,但每隊以1人為限。 |
2 |
國小四五六年級組 |
3人一隊 |
*限同一學校二人組隊,第三人可以自第二所學校,隊名以就學學校命名。 |
|
3 |
國中組(Junior high) |
3人一隊 |
限國中生 |
|
4 |
高中組(Senior high) |
3人一隊 |
限高中生,組隊不限學校。 |
|
5 |
公開組(Open) |
2人一隊 |
不限年齡、學校。 |
|
每組頒發前六名獎項,請注意最後成績,如欲先行離開請告知主辦人員,謝謝! |
九、參賽資格:
1、西洋棋愛好者及各大專院校、高中、國中、小學之在學學生皆可組隊參加。
2、除公開組無年齡學籍限制,其餘各組必須依目前就學之年齡學籍報名組別。
3、參賽選手請需配合查核學生身分,請攜帶學生證,以便查驗,不得拒絕。
4、參賽選手若有冒名頂替或參加組別資格不符者,一經查明證實取消比賽資格及成績。
十、比賽辦法:
1、各組使用棋鐘計時每局每人20分鐘,每步延遲10秒,比賽均為5局。
2、每一局由三位隊員上場比賽,每一桌的勝負為該局的小分。
大分與小分:
每一桌,各隊隊員之個人得分(勝者得1分,負者得0分,和者得0.5分)即為小分。
對局兩隊,小分總和較高隊得大分1分,較低隊為0分,平分隊各得0.5分。
3、每隊應有隊員2員或3員,報名時即應編號為1、2、3號,不得臨時變更號次。
4、每局選手犯規2次,(國小組為犯規3次),經裁判確認後該局判輸。
5、每局開賽遲到五分鐘後,判該選手輸棋,兩方均遲到為 -:-。
6、棋局期間,選手攜有開啟之電子用品判輸該局,選手未經裁判許可,不得離開比賽場區。
十一、 獎勵辦法:
1. 各組頒發1-3名,每位選手均頒發獎盃乙座、獎狀乙紙。
2. 各組頒發4-6名,每位選手均頒發獎章乙只、獎狀乙紙。
3. 公開組另頒第一名獎金4,000元、第二名3,000元、第三名2,000元。
十二、 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26日(六)下午5:00止。
十三、 報名辦法:
1、報名費:
l 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-3人/每隊1,800元(含選手午餐)。
l 公開組-2人/每隊1,200元(含選手午餐)。。
2、報名辦法:一律 “上網BeClass” 填寫報名表完成報名。
3、報名方式: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繳費。
l 可由學校老師、教練、棋院統一報名、繳費。
l 個人報名:上官網“www.台中西洋棋.tw” “活動/比賽報名”登記報名並匯款。
匯款:合作金庫/006,帳號/0570-7172-27248,戶名/臺中市體育總會西洋棋委員會。
聯絡人: 賴小姐/0921-762-076;E-mail:chesstaichung@gmail.com
十四、 注意事項(缺席者):
l 因故無法參賽至少提前一日告知,逾時未報到不另聯絡,取消比賽資格。
l 報名截止時間前取消報名者全額退費。
l 報名截止時間後取消報名者,每隊扣除行政費用300元後退還報名費。
l 若比賽前一日才取消報名則每隊扣除600元後退還報名費。
l 比賽當天未報到出賽之隊伍,將不退還報名費。
十五、 附則:
n 本賽事有投保相關公共意外責任險。
n 本計畫呈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及臺中市體育總會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十六、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總裁判開賽前於現場宣布。